《决定》释放了6大教育改革信号,包括院士遴选、去行政化、办学自主权、教育领域综合改革、招考制度和大学生就业。专家分析认为,从现实层面来观察三中全会的决策与举措,其针对性和指导意义越发彰显。
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《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》(以下简称《决定》),规划了全面深化我国经济、政治、文化、社会、生态文明和党的建设等方面的改革蓝图。《决定》用了很大的篇幅对教育改革进行阐述,明确了未来十年我国教育改革发展的根本战略,被视为一个全面深入的教育改革宣言。《决定》释放了6大教育改革信号,包括院士遴选、去行政化、办学自主权、教育领域综合改革、招考制度和大学生就业。专家分析认为,从现实层面来观察三中全会的决策与举措,其针对性和指导意义越发彰显。
明确导向:促进教育公平
促进教育公平是下一步教育改革的明确导向。《决定》提出实现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,推动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,推进教育公平向更高的水平发展。
北京师范大学校长董奇认为,《决定》中有不少创新提法,如探索全国统考减少科目,不分文理科,外语等科目社会化考试一年多考。对于教育领域中关键环节的改革,更加具体,更加具有针对性,突出了改革的民生导向。
“择校热”是长期困扰基础教育领域的重要难题,《决定》提出,“统筹城乡义务教育资源均衡配置,实行公办学校标准化建设和校长教师交流轮岗,不设重点学校重点班,破解择校难题”,国家教育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杨银付解读说:“教育公平是人们对教育的体感温度,教育公平就是要保障每一个人公平的发展权。”
重要关口:打破“一考定终身”
考试、评价、招生,这些教育领域“关口”环节的改革,一定能够带动和促进包括课程标准制定、教学模式在内的整个教育链条的改革与发展。《决定》将考试招生制度改革作为一个重要段落,提出推进考试招生制度改革。
杨银付认为,“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将会引领人才培养制度与人才培养方式的改革。《决定》提出探索招考相对分离、学生考试多次选择、学校依法自主招生、专业机构组织实施、政府宏观管理、社会参与监督的运行机制,并提出许多具体改革举措,而国家正在研究制订有关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总体方案及实施意见,令人期待。”
教育部基础教育课程教材发展中心主任田慧生认为,《决定》探索招生考试分离的运行机制,这是在之前教育规划纲要“分类考试、综合评价、多元录取”基础上的进一步细化。”规定如此细致,过去并不常见。
外界普遍对“试行学区制和九年一贯对口招生”和“综合评价多元录取机制”非常关注,在教育界人士看来,减少中间环节,这是解决“择校热”、减轻学生负担的好思路,而基于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综合评价多元录取机制,可以打破“一考定终身”的格局。
突破节点:管办评分离
简政放权是教育改革的重要突破口。此次《决定》指出,深入推进管办评分离,扩大省级政府教育统筹权和学校办学自主权,完善学校内部治理结构。这意味着,高校在治理结构、人才培养、招生改革、就业机制等方面将发生深刻变革。这些举措,意在规范行政权力,建设现代大学制度,推动高校面向社会、依法自主办学,实行民主管理,这与经济领域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有异曲同工之妙。
杨银付说,在“管办评分离”中,管理的改革和创新是上游,是基础性的。它之所以重要,是因为管理上的放权,将为办学和评价的创新提供空间,牵一发而动全身。而管理方式转变的核心要求,就是由微观管理走向宏观管理,由直接管理走向间接管理、由办教育向管教育转变、由管理向服务转变。
六大教育改革看点
1
◎实行院士退休和退出制度
改革院士遴选和管理体制,优化学科布局,提高中青年人才比例,实行院士退休和退出制度。
2
◎逐步取消学校行政级别
加快事业单位分类改革,加大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力度,推动公办事业单位与主管部门理顺关系和去行政化,创造条件,逐步取消学校、科研院所、医院等单位的行政级别。
3
◎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
实现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,必须加快社会事业改革,解决好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。《决定》指出,要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。
4
◎探索招考分离
要探索招考相对分离、学生考试多次选择、学校依法自主招生、专业机构组织实施、政府管理、社会监督的运行机制。
5
◎扩大办学自主权
深入推进管办评分离,扩大省级政府教育统筹权和学校办学自主权,完善学校内部治理结构。强化国家教育督导,委托社会组织开展教育评估监测。
6
◎扶持大学生就业创业
开发更多适合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岗位。实行激励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政策。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计划。